浙大副教授博士论文被判剽窃 校方回应:已暂停其教学工作
浙大发布的浙大暂停作情况说明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实习生 李龙靓 张洁
编辑|官莉
7月14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副教方近日,授博士论其学院教师王某在香港城市大学的文被博士学位论文因涉嫌侵权引发诉讼纠纷受到舆论关注。对此,判剽学院高度重视,窃校其教已经启动事件调查,应已暂停王某的学工教学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事实,浙大暂停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副教方感谢各界的授博士论关心和关注。
红星新闻7月13日报道,文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王超,判剽因其在香港城市大学的窃校其教博士论文涉及剽窃情节,在一起民事案件中败诉。应已7月13日,记者致电浙江大学,了解到王超仍在浙江大学任教,且带有博士生。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7月14日,浙江大学官网中王超的教师个人主页已被撤下。
浙大官网此前显示的王超个人主页,目前已经被撤下
起诉王超剽窃论文的黄阳阳现在是一名律师。“这两天舆论发酵,学校反应还是很快的。”14日下午,黄阳阳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报道发布后,浙江大学并无工作人员联系她了解有关情况。“之后我会把一、二审判决发给浙大,因为案件的细节主要记载在一审判决中,浙大已启动事件调查,我有必要将一审判决寄给校方,同时也要写信给他们做个简要说明。”
黄阳阳表示,如果王超在港城大调查期间能主动承认错误,删除侵权内容,“这个事情当时也就结束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黄阳阳觉得,法院的判决还原了真相,“我心愿已了,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错误地相信同学,把未发表的论文发给了他,如果我当时谨慎一点,他也不会抄我的论文,也不会有后面十多年的诉讼纠纷。这件事情对我、对他、对学术圈都是个教训。”
黄阳阳认为,王超已不适合再教书育人,希望浙大之后可以将其调离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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